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体系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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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婧,曾文革.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体系探析[J].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9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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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婧 曾文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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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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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的国内实施研究”(CLS(2012)C82);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我国农业贸易生态化转型的法律保障研究”(12BFX143);重庆大学2012年“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优秀新生科研培育项目“多边贸易体制下食品安全争端的国际软法考量”(CDJXS12 08 11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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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具备了形成动因、资源以及进路,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渐成体系。该体系由政府间国际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与双边或诸边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三类构成。虽非层次分明,但仍构成一个内容相对完整、存在基础性规范与专门性规范之分并拥有私营软法规范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法次级体系,相对独立并具备一定内部秩序,以食物权为其保障的核心权利,并呈现出极强的技术性,同时体系外延存在拓展性。未来,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体系的影响力将在硬法规则的支撑与监督下持续扩大,但在食品安全监管权配置规范方面的完善仍步履维艰。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体系的现状与未来,我国应当抱着开放接纳、选择性实施、积极参与构建的态度,与此同时,也应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监管国际软法体系中某些规范是否潜在对贸易的限制与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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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监管 国际软法体系 食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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