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参与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分析及建议 |
| |
引用本文: | 刘海宁.物业参与社区服务居家养老的必要性分析及建议[J].理论界,2024(1):53-58. |
| |
作者姓名: | 刘海宁 |
| |
作者单位: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 |
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辽宁城乡老年人家庭非正式照料及政策支持研究”(L20ARK003)的研究成果; |
| |
摘 要: | 社区居家养老正在成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时期最为重要的主流养老方式,但实践表明这一养老模式目前仍存在公共资源有限、市场资源参与不足、整合利用效率差、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衔接配合存在间隙、养老服务供给链不完整等问题。为了推动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有机衔接,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公平与效率并重地服务于老年人,本文从养老需求的共性与差异化分析出发,结合社区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性质特点,从公共服务主体合意构成角度分析了住宅小区物业协同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物业企业协同社区提供普遍性养老服务,以市场“公益性”服务弥补“公共资源”不足;物业协同社区联络市场,优化利用市场资源满足养老服务多元化需求;物业通过提供信息协同社区和市场优化养老服务供给链,加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有机衔接。
|
关 键 词: | 住宅小区物业 协同 养老服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