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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乡村治理结构改革
作者姓名:赵明杰
作者单位:中共北海市委党校,广西,北海,536000
摘    要: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大难题。要确保国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政策的全面实施,必须改革当前的乡村治理结构,核心是理顺村民自治。一是改革县乡(镇)体制,设置与村民自治相适应的乡镇政府职能;二是公共财权下放与管理重心下移并举,建立“财、事、权”相统一的村民自治机制;三是构筑“两委”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完善农村民主自治机制;四是培育多元农村自治机制,为村民自治提供新型支持资源。

关 键 词:农村和谐社会  乡村治理结构  村民自治
文章编号:1004-6917(2006)11-0008-03
修稿时间:20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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