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适度干预的主要缺陷与修治路径 |
| |
引用本文: | 董仁周.经济法适度干预的主要缺陷与修治路径[J].山东社会科学,2010(6). |
| |
作者姓名: | 董仁周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长沙,410205 |
| |
摘 要: | 政府干预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具有正负效应.适度干预是经济法干预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干预、正当干预、谨慎干预和高效干预;干预不足或干预过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干预力度难以准确界定;干预边界难以适时调整;干预过程难以有效控制;干预方向难以实现互动;干预结果难以预测把握;干预效果难以正确评估.适度干预的修治路径:建构数理模型,界定干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法定干预边界;紧跟市场动态,掌控干预过程;引入契约机制,实现干预互动;完善评估机制,把握干预效果;建立问责制度,达成干预高效.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适度干预 主要缺陷 修治路径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