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治中的“轻”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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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左保斌.居民自治中的“轻”与“重”[J].社区,2011(28):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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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左保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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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居民自治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克服居民重形式上参与.轻具体履行职责的现象。居民自治是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实现的,这“四个民主”是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只有搞好它们之间的配套衔接,才能保证居民自治工作的全面推进。但有些地方没有做好这四个环节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部分居民表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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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居民自治 “重” 民主选举 不和谐现象 履行职责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民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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