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物抵工资 企业违法 |
| |
引用本文: | 经文.以实物抵工资 企业违法[J].劳动世界,2008(8). |
| |
作者姓名: | 经文 |
| |
摘 要: | 案例]:某鞋厂在生产过程中因资金周转不开,无法按时向职工支付当月工资。负责人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他将本厂生产的皮鞋根据出厂价换算后发放给职工,以冲抵职工2月份工资。张某每月工资为900元,每双鞋出厂价为150元至180元,到发工资那天,单位发了他5双皮鞋。张某只好将皮鞋拿到市场销售,但因价格高、没人识货,一双也没有销售出去。
|
关 键 词: | 出厂价 资金周转 实物 企业 劳动者 每月工资 皮鞋 市场销售 违法 生产过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