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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主导”双向教学模式的探索——以《婚姻家庭法学》教学为例
引用本文:魏庆爽.“主体·主导”双向教学模式的探索——以《婚姻家庭法学》教学为例[J].南方论刊,2011(1):102-103,106.
作者姓名:魏庆爽
作者单位:许昌学院法政学院
基金项目:许昌学院2010年度教学研究项目(编号:02010016
摘    要:高校课程教学改革在确立"学生主体"地位的同时,应注意加强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主体.主导"双向教学模式中,教师逐步引导学生践行其主体角色,并最终实现"教学相长"。

关 键 词:主体  主导  双向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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