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言语行为理论看法律语篇的翻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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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琳琳,袁莉莉.从言语行为理论看法律语篇的翻译单位[J].江西社会科学,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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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琳琳 袁莉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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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言语行为理论认为言语交流的基础在于言语行为的实施,法律语言的行为本质是从言语行为理论探讨法律语篇翻译单位的基础.另外,对言语行为的区分也为理解法律言语行为提供了合理的理论框架.实例证明,正确区分法律言语行为类别并在翻译中加以运用,能够有效地传达出源语言中该法律行为在法律范畴内的效力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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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言语行为理论 法律言语行为 翻译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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