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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伊犁锡伯旗屯水利社会的形成与瓦解
摘    要: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政府置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北,驻伊犁八旗军形成了独特的"旗屯"体制,而各"旗屯"中又以锡伯营为典型。嘉庆前期,锡伯营自建了一套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形成了适应于旗屯体制和当地环境的水利社会秩序。这套秩序完善了锡伯族群的社会功能,由此大大提高了锡伯营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稳定边防能力。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在国家重建西北边防体系的迫切需要下,锡伯模式一度扩展到锡伯营以外地区。辛亥革命后,锡伯社会内的恶性土地私有化动摇了传统水利秩序,营旗体制又阻碍了近代水利因素的进入,使得旗屯水利社会陷入瓦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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