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被传进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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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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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吃过美国交通法规的亏,比如我曾因警察单方面认为的“闯红灯”而被罚款,而最近一次的交通违规更是将我闹上交通法庭。 进入法庭不是件美事,但此次的“上庭”于我却是件饶有兴味的经历。 美国的法庭是一处民众容易进入的地方,所涉案件可以细小到提不出口的鸡毛蒜皮,因此,法庭的意义只不过是一处“和社会上的区区愤愤不平作斗争”的地方。 去年三月中的某天,我在家门口附近银行前的十字路口处做寻常右拐弯,车子拐过之后刚开起来我就从车子的后视镜中看见车后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一位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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