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战略促发展行政指导得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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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海周.商标战略促发展行政指导得民心[J].决策探索,20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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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海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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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林州市洪河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迷存给林州市工商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达了他对工商局帮扶指导企业的感激之情。林州市洪河米业有限公司2004年注册了林州市第一个农产品类“东姚洪河”牌商标,2008年、2012年两次被认定为河南省著名商标,2011年“林州东姚小米”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破了安阳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零的突破”。此外,该局在2009年查办了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东姚洪河”牌金小米的侵权案件,维护了“东姚洪河”著名商标的尊严,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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