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善导,闪现习作魅力——谈小学习作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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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淑英.激情、善导,闪现习作魅力——谈小学习作教学[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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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淑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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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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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在“程标”里,不再像过去那样统称为作文,而是1—2年级叫写话,3—6年级叫习作。小学阶段从写话、习作入手,“是为了降低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让学生逐步达到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意思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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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习作教学 小学阶段 《语文课程标准》 激情 写作兴趣 语言文字 认识世界 认识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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