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方案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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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龙江.海南省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方案之比较研究[J].南海学刊,2024(1):3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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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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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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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HNSK(YB)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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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推进,海南结合本省情况对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试点探索。三亚市试点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退出、收回和整治基础上,为第三方设立宅基地经营权的“两权”分置模式,且允许设立物权性质宅基地经营权,该探索具有一定的创造性与突破性。文昌市试点既探索了农户基于宅基地使用权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于农户暂时退出的宅基地,将债权性质宅基地利用权流转给第三方的“三权”分置模式,也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永久退出宅基地的基础上将债权性质宅基地利用权流转给第三方的“两权”分置模式,该探索更具有全面性。三亚市与文昌市的试点方案均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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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南省 乡村振兴 宅基地 “三权”分置 宅基地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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