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本科“语言教育”的缺失——从裁判文书加强说理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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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涛 张金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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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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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教委教改重大项目 ( 10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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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裁判文书说理性不足,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语言教育”存在缺失。此种缺失是科学技术对高校法学语言教育冲击、我国法律语言教育体系尚未建立以及高校对法律语言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需要从鼓励法律“语言教育”相关科研,注重语言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丰富法律语言教育方法,优化师资队伍,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增加司法文书写作等具体措施着手,以完善我国法学本科“语言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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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本科教育;语言教育;裁判文书;文书说理 |
收稿时间: | 2015-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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