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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判例的几个基本问题
引用本文:蒲娜娜,饶艾. 古代中国判例的几个基本问题[J].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4(6): 23-26
作者姓名:蒲娜娜  饶艾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四川,成都,610031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1EFX005)
摘    要:根据判例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古代中国判例的发展可划分为先秦、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和宋元明清五个历史时期。判例对补充和完善成文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封建专制集权、成文法和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古代中国判例并未最终形成为判例法。

关 键 词:古代中国  法律渊源  判例  判例法  成文法
文章编号:1009-4474(2003)06-0023-04
修稿时间:2003-06-27

A Brief Review on Some Basic Issues about Ancient China''''s Precedents
Abstract:
Keywords:ancient China  source of law  precedent  case law  statut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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