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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异地就医的管理
引用本文:赵青.加强异地就医的管理[J].劳动理论与实践,2005(1).
作者姓名:赵青
作者单位:乐山市社保局
摘    要:异地就医人员,可分为异地安置人员(含常住外地就医人员)和因出差、旅游等在外地因急诊、急救住院或转往异地上一级医院就医人员。为了加强异地就医人员的医疗费用管理,保障异地安置人员的基本医疗,减少浪费,提高统筹基金的有效使用率,乐山市社保局近年来做了积极努力的探索。异地安置人员的费用管理乐山市医保参保人数目前为15万人,其中异地安置参保人员1.1万人,约占参保人员的8%,大部分是退休人员。这部分人员遍布全国各地,较为分散,医疗费用高,不便于管理。针对这些特点,乐山市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异地安置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其住院待遇享受本地比例。本人填写异地居住申请表时,自主选择1至3家定点医院。———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将按本地口径报销,而安置地以外的任何地方(含乐山)发生住院费用,则按异地口径报销。———对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未定级乡镇卫生院住院实行限额管理,每次住院费1200元以内按医保结算,若超过1200元的,应转往所选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诊治,其费用按规定给予报销。通过以上的措施,2003年比2002年异地安置人员发生住院人次占市本级住院人次比例由14%降至12%,住院医疗费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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