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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工会不应仅“同意”了事
引用本文:朱忠虎.解除合同工会不应仅“同意”了事[J].中国劳动,2011(3).
作者姓名:朱忠虎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摘    要:近日,笔者所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连续审理了两起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一起是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称分公司)解除泰州营销服务部某综合部经理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合同法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争议  公司工会  女职工  营业部  仲裁委员会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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