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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汉民的民法思想
引用本文:韩久龙.论胡汉民的民法思想[J].贵州社会科学,2008(9).
作者姓名:韩久龙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新乡,453007
摘    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民法近代化的重要阶段.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第一任立法院长,胡汉民对民法的制定工作极为重视.在其主持立法院工作的短短两年多时间的内,他不但督率立法院同仁高效工作,而且适应近代世界民事立法潮流,阐述了一系列民事立法思想,对中国民法的近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 键 词:胡汉民  民法  社会本位  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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