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汉民的民法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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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久龙.论胡汉民的民法思想[J].贵州社会科学,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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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久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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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新乡,45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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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是中国民法近代化的重要阶段.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第一任立法院长,胡汉民对民法的制定工作极为重视.在其主持立法院工作的短短两年多时间的内,他不但督率立法院同仁高效工作,而且适应近代世界民事立法潮流,阐述了一系列民事立法思想,对中国民法的近代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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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胡汉民 民法 社会本位 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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