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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系官工匠的身份地位
引用本文:刘莉亚,陈鹏.元代系官工匠的身份地位[J].内蒙古社会科学,2003,24(3):10-16.
作者姓名:刘莉亚  陈鹏
作者单位:1.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2. 石家庄市,长安区国税局,河北,石家庄,050000
摘    要:元代系官匠户是官府局院的主要劳动者,在法律社会地位上,他们与同一时期的其他人户一样,是国家的编户齐民,事有与其他人户一样的法律地位.虽然在应役的具体环节上与其他人户有很大差异,但仍不能把他们视为低于凡人的"驱口"与工奴,这主要是国家出于征调匠役、均衡徭役需要的特殊安排.其次,在经济地位上,元代有相当一部分系官匠户,除在官府应役之外,可在一定限度内,从事独立的生产经营,如种田纳税、开张店铺从事手工生产,这些表明他们拥有独立的家庭经济.不过,随着元代整体生产关系的倒退,工匠的人身束缚比前代还是大大加强,所受的奴役程度也大大加深.

关 键 词:元代  系官匠户  法律社会地位  经济地位
文章编号:1003-5281(2003)03-0010-07
修稿时间:2002年12月13

The Status of the Official Workers in the Yuan Dynas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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