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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性、习惯和追求——律师职业形象与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图景
作者姓名:郑琼现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    要:就应然状态的律师形象而言,对法治的信仰是职业的天性,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利的保障是职业的习惯,而社会民主和社会公正蕴含在其职业的追求之中,因此,律师形象就是社会管理法治化图景的缩影,律师形象的形塑过程构成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路线图,标记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起点、路径和目标。

关 键 词:律师职业  律师形象  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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