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原始语义考察:美是“愉快的对象”或“客观化的愉快” |
| |
引用本文: | 祁志祥.“美”的原始语义考察:美是“愉快的对象”或“客观化的愉快”[J].广东社会科学,2013(5):184-191. |
| |
作者姓名: | 祁志祥 |
| |
作者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 |
| |
摘 要: | 解构主义美学造成了"美"的失语,其实,"美"在人们日常的审美实践中是有统一语义的。在原始的审美经验中,"美"常常被人用来指称令人感到愉快的事物或对象。尽管美的事物从客观方面看十分不同,但都能从主体的愉快感方面找到统一性,这就叫"五味舛而并甘,众色乖而皆丽"。于是,"美"的涵义就从"愉快的事物"转化成"愉快的情感"。"美"就成了表示"愉快"的"情感语言"。因为美是事物中的愉快性质,所以,美离不开感受快乐的审美主体而存在。
|
关 键 词: | 美 愉快的对象 客观化的愉快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