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与行使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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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宇,王艳梅.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性质与行使要件[J].广东社会科学,2013(5):25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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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宇 王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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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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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票据法修改的理念基础与制度完善研究”(项目号13BFX112);教育部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电子票据流通规则研究——兼论票据法的修订与发展”(项目号10YJC820114)的部分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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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基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是救济票据权利人的一种特定请求权,在实务中,为实现此种权利,必须对票据权利消灭、利益偿还与原因关系抗辩等进行认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是否有原因关系抗辩等对人抗辩事由,并不影响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成立,而票据债务人获得额外利益的举证责任应在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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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益偿还请求权 举证责任 票据权利 原因关系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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