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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中社工机构与居委会关系重构——以福州市的个案研究为例
作者单位:;1.福州大学社会学系;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管理系
摘    要:社工机构与居委会之间互补协作,建构平等的"伙伴"关系是多元社会治理的理想类型。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居委会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后,分摊出宣传、服务和部分临时性任务让社工机构承担;社工机构因其非营利性、组织创新性以及弱专业性,在服务对象来源、服务资源以及成效宣传上依赖居委会,表现出"职能分摊-资源依赖"的"伙计"关系。"伙计"关系是社工机构基于现实状况而做出的一种妥协,未来应该促进双方合作关系的实现。

关 键 词:“伙计”关系  “伙伴”关系  社区治理  社工机构  居委会

Reconstruct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Work Organization and Neighborhood Committee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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