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06年3月开始在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随着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技术人员配备的保障问题、部门间的沟通问题、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健康保障问题、录制效果问题等。对侦查审讯活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由浙江省检察院于1999年底在全国率先提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06年3月开始在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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