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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水西土司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引用本文:范同寿.明清时期水西土司与中央政府的关系[J].贵州社会科学,1980(2).
作者姓名:范同寿
摘    要:元、明、清三代,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在云贵两广地区设立土司,有宣慰使、宜抚使、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职。在贵州各土司中,以水西土司最大。探讨明清时期水西土司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对了解历史上我国西南各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意义。水西土司辖地的位置在贵州省的西部。包括清代的大定(今大方县)、黔西(今黔西县)、威宁(今威宁县)、平远(今织金县)四州。东连新贵(今贵阳市之一部),西抵霑益(今云南省沾益县)。面积辽阔,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明太祖朱元璋在《平滇诏书》中说:“霭翠辈不尽服,虽有云南不能守也”。由此可见,这里的政治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西南边陲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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