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法哲学体系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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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广全.董仲舒法哲学体系新探[J].社会科学家,2005(1):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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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广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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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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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仲舒建构了一套以天论为实证基础,以人论为中间环节,以王道论为价值指向,以天人感应论作保障的一套法哲学体系。他的天论实际上就是对封建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描绘;他的人论就是对处于封建社会里的民众的伦理分析与道德要求;他的王道论实际上就是他所向往的封建国家的理想状态;他的天人感应论实际上就是封建国家和老百姓的双向互动关系。董仲舒把这些现实世界的内容包裹在其天人感应的神学的外衣之中,借助于神(天)在人们观念中的力量,熔铸成为具有强大功能的社会意识形态,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文化奠定了法哲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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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仲舒 法哲学体系 新探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5)01-0071-07 |
修稿时间: | 2004年12月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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