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私营经济积极作用做好私营经济统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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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育安.充分发挥私营经济积极作用做好私营经济统战工作[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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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育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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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私营经济的积极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和迅速发展,绝非偶然,是我国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具体地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镇个体工商业的蓬勃发展,一些个体经营者不断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并开始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出现了极少数雇工几十人,乃至上百人的雇工“大户”。这个“雇工大户”,实质上就是私营企业。它一经出现就显示了它的生命力和积极作用。正如中国共产党的十三大文件中指出的:“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要,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具体地说,它的积极作用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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