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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在西藏实行金瓶掣签的经过
引用本文:柳陞祺 ,邓锐龄.清代在西藏实行金瓶掣签的经过[J].民族研究,1982(4).
作者姓名:柳陞祺  邓锐龄
摘    要:一 金瓶掣签是清中央确认蒙藏黄教大活佛的继承人的法定制度,就西藏来说,又是十八世纪末西藏政治事务上的一项最重要的改良措施。这个制度的创始,见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八月二十七日(10月7日)的上谕。此后八个月间清廷关于西藏事务的指示中屡次提及。五十八年(1793年)四月十九日乾隆的谕旨和同时颁布的御制《喇嘛说》,则总结了创立这个制度的经过,赋予它以较完备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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