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系 |
| |
引用本文: | 陈金钊,薛静丽.重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系[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24-27. |
| |
作者姓名: | 陈金钊 薛静丽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 |
摘 要: | 法律解释与法律实践密不可分,而法律解释的含义需要正确认识,我国法律解释体系中的解释主体多元性等问题也要进一步澄清,这对重构我国的法律解释体系包括重新定位立法解释等至关重要。
|
关 键 词: |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体系 重构 |
文章编号: | 1672-1217(2005)03-0024-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3月4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