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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辖区直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现实与反思
引用本文:胡成,李心合.司法辖区直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现实与反思[J].学术论坛,2015(1):45-49.
作者姓名:胡成  李心合
作者单位:铜陵学院科研处;南京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南京大学财务会计研究院;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国财务学会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采纳悖论研究”(SK2014ZD051);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研项目“国际财务准则融入会计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若干问题研究”(20101014);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基金项目“直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悖论与启示”(1402009C);学校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项目(2014tlxyxs28)
摘    要:国际上直接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司法辖区日益广泛,但采纳效果却并不明确。这种矛盾现象既说明采纳动因和采纳效果的差异,又凸显了各司法辖区会计生态对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约。只有充分考虑并改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司法辖区内会计生态间的互补性和兼容性,采纳全球统一一套高质量会计准则的积极效应才能充分实现。

关 键 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直接采纳  会计生态  会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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