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区域的法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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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秦.清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区域的法律措施[J].民族研究,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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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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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熙三十五年五月,康熙帝亲赴塞北多伦诺尔(今承德北),会阅喀尔喀蒙古诸部来归附的汗王台吉,内蒙古科尔沁等部王贝勒陪阅,饮宴封赏,列队校阅,显示了北疆的安定与巩固。回京后,康熙踌躇满志地说,秦筑长城以来,历代修葺不已,难道“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大清八旗铁骑不就是越边墙“长驱直入”吗?现在“我朝施恩于喀尔喀”,边境自然“较长城更为巩固”。康熙还不止一次地讲到,“本朝不设边防,以蒙古部落为之屏藩耳”。乾隆也评论前代修长城以隔绝防御的弊病,远不及清朝的“柔远”政策,“恩亦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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