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设立 |
| |
引用本文: | 吴访非.试述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设立[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
| |
作者姓名: | 吴访非 |
| |
摘 要: |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诉讼程序上增设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具有审理程序简便;公诉人可以不出庭支持公诉;审理期限较短;可以变更程序;独任庭审理;审理的案件情节较轻,案情简明;适用特定的法院这些区别于普通程序的特声、。它对于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将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
关 键 词: | 简易程序 程序分流 自诉案件 普通程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