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破产罪的立法解读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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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龙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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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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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虚假破产罪,积极回应了对假破产的债务欺诈行为予以刑事救济的立法诉求.基于逃避债务、为自己谋利益的目的,本罪的实行行为是复合行为,包括虚构破产原因的手段行为和虚假的破产申请的目的行为;行为主体仅限于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公司、企业;法定结果的发生是入罪的必备要素,也是成立犯罪既遂的标志,但刑法不处罚本罪的未遂形态;行为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是本罪与妨害清算罪区别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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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虚假破产 破产程序 行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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