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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期权与风险资本的阶段融投资制度安排
引用本文:田双全.实物期权与风险资本的阶段融投资制度安排[J].统计与决策,2004(6):28-29.
作者姓名:田双全
摘    要:问题的提出 风险资本是在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相互作用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创新资本形态,其独创的运作机制和治理结构特别适合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一般资本投资相比,风险资本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就是其多阶段投融资制度安排.在美国,有限合伙人向风险投资基金注资一般是分期进行的,通常是在合同签字后立即投入其承诺资金的25%35%,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数额分期投入余下金额,但是,有限合伙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履行后期资金投入,违反合同的代价是被一般合伙人降低其在风险投资基金中已经取得的股份份额;同样,风险资本家在向创业企业投资时,也是分阶段投入的,根据创业企业成长状况,风险资本家不断追加其扩张所需的资本,但每一次投资都只是提供企业达到下一阶段所必须的资金量,并保留在下一阶段放弃投资的权利.按照Sahlman(1990)的估计,美国有限合伙公司对每一个项目的投资次数平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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