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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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莉.关于我国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探讨[J].劳动世界,2011(12):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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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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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省合肥市23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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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认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制度,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成熟的理论以及完善的立法,而我国的相关规定显得非常稚嫩,所以应对我国的自认规则作一个全面的审视。自认规则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缺陷:立法对自认规则的客体规定含糊及对自认的撤回规定不具体。所以应着重从自认规则本身的改革来对其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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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认 证据规则 当事人主义 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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