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九类人员可申请就业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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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艳涛.陕西:九类人员可申请就业援助[J].人才瞭望,201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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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艳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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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13年1月1日起,《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九类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政策。《办法》明确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包括: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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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就业困难 失业人员 劳动年龄 申请就业 家庭因素 就业援助 法定退休年龄 陕西省 失业状况 城市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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