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康受贿案的原因探析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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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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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6月18日,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庄严的审判庭内,原滑县县委书记王新康,这位毕业于70年代的大学生,当了14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在件件铁证面前被剥去伪装,承认他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干了同封建官僚一样的卖官督爵的勾当。这个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任滑县县委书记的几年间,通过调整和提拔干部收受贿赂30多万元人民币和金银首饰等贵重礼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新康从一个受党培养多年的领导于部蜕变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教训都是深刻的。一、王新康受贿案的基本情况王新康,男,53岁,中共党员,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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