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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税收法定原则的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
引用本文:王玉玲,雷光宇.基于税收法定原则的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9(1):117-122.
作者姓名:王玉玲  雷光宇
作者单位:;1.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制度设计与影响评价”(17BMZ135)、中央民族大学“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项”阶段性成果。
摘    要: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资源税扩围重点地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可采取"法定+授权"的立法方式,赋予扩围资源税立法权,完善税收管理权,保障税收收益权,实现资源税有序扩围。从现实路径看,要求正确定位资源税职能,"费改税"不宜一刀切,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将耕地作为资源税扩围对象。

关 键 词:税收法定原则  民族自治地方  资源税扩围  费改税  资源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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