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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权结构和村庄民主对农户林业投入的影响
引用本文:任 洋,Jari Kuuluvainen,姚顺波,薛彩霞,杨 柳.地权结构和村庄民主对农户林业投入的影响[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9(1):128-136.
作者姓名:任 洋  Jari Kuuluvainen  姚顺波  薛彩霞  杨 柳
作者单位:(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2.赫尔辛基大学 林业科学学院,芬兰 赫尔辛基 00014),(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 and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陕西 杨凌 71210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73091;71403212)
摘    要:在民主实施集体林权改革的要求下,通过中国南方集体林区658户农户调研数据,运用两步法Double-Hurdle模型重点研究林地产权结构优化及村庄民主程序对农户林业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林地使用权与处置权优化具有显著的投资激励效应,而林地使用权的投资激励效用不显著。更重要的是,村庄民主能够显著正向调节投资激励效应,主要是林地通过使用权与处置权发挥作用的。可能的解释为村庄民主程序能够显著增强农户对林地使用权与处置权的感知、认知与信心。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三个方面政策启示:(1)虽然新一轮改革具有一定的投资激励效应,但是法律与制度层面的林地产权制度并未完全落实,基层政府仍有进一步优化和推进改革配套政策有效落实的空间,尤其是要重视林农收益权的提升;(2)相关管理部门须进一步引导农户正确、充分地认知其对于自身林地资源享有的权利,增强农户对林地产权的认知与信心,以加强政策效能;(3)政府仍需推进村庄民主制度建设,加强农民在村庄公共事务决策中的话语权,运用村庄民主程序显化基层群众的政策需求,以辅助政府进行有效的政策供给。

关 键 词:林权改革  产权结构  村庄民主  林业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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