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原则与大学生素养关系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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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秉泽. 民法基本原则与大学生素养关系的思考[J].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5, 17(2): 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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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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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山西,汾阳,03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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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大学生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受到社会转型时期一些不良习惯的严重影响,加之社会教育、家庭 教育和学校教育现存的缺陷,致使当代大学生在平等、公平、诚信和公序良俗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远远不能符合 社会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这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民法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总规则, 是社会保持良好秩序的大前提,也是大学生自身亟需提高的素质内容,更是高等学校德育的主要课题。所以,对大学 生进行民法基本原则的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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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基本原则 大学生 素养 内涵 关系 |
文章编号: | 1008-6285(2005)02-0111-04 |
修稿时间: | 2004-12-13 |
Consideration of Relation between Basic Principle of Civil Law and College Students'''' Qua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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