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法律风险 |
| |
作者姓名: | 刘轶 |
| |
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
| |
摘 要: |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了银行资本监管框架.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各国银行资本监管制度的完善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应当积极借鉴《新资本协议》体现的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监管理念,通过制定监管指南的方式,从明确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引导商业银行完善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以及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管理法律风险的技术和方法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起法律风险监管制度。
|
关 键 词: | 新资本协议 法律风险 风险监管 风险管理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