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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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明.试论合同法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完善[J].社科纵横,2007,22(2):9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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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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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中医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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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渊源并成熟于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通过赋予即时诉权实现了对债权人一方的积极保护。中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中传统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同时吸纳了这一制度,体现了立法上的务实精神。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中国成文法体例下,要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这一功能,该制度还需要在预期拒绝履行构成预期违约的时间,预期违约的效力,预期拒绝履行的撤销条件、方式、后果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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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期违约 效力 撤销 |
文章编号: | 1007-9106(2007)02-009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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