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化层次论--兼论中国近代法律文化演进的若干特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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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申. 法律文化层次论--兼论中国近代法律文化演进的若干特质[J]. 学习与探索, 2004, 0(5): 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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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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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月刊社,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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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文化概念是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法律文化结构可分为三个层次物质层次--法律组织机构、法律设施,心物层次--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心理层次--法律价值观、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中国近代法律文化经历了表层变化、表层深化、深层结构的变化三个演变历程,它是在西方法律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交融过程中整合而成的.法律文化的演进始终与政治密切结合在一起,法律从属于政治;近代80年间,法律文化变迁的内容也是丰富多样的,在类型上出现了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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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化 法律文化 中国近代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结构 法律文化变迁 |
文章编号: | 1002-462X(2004)05-0034-05 |
修稿时间: | 2003-06-16 |
On legal cultural level:partial research into particularities of the legal cultural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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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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