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人有方 用人得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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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东岳
,李小岩.识人有方 用人得法(四)[J].才智.人事人才,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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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东岳 李小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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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识人所长 知人所短 识人要金,知人要细,为的是识人所长。识人的目的是用 人,因此,着眼点就应放在一个人的长处上,注意力应集中在一 个人的优点上。正如管理专家杜拉克所说:"一个聪明的经理审 查候选人决不会首先看他的缺点,至关紧要的是看他完成特定 任务的能力。"这和医生检查具体全然不同,因为医生的目的是 做出诊断,对症下药,他要千方百计的运用各种手段发现异常, 找出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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