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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有制和公司制的关系
引用本文:赵瑾璐,郝万禄,韩立萍.论公有制和公司制的关系[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1).
作者姓名:赵瑾璐  郝万禄  韩立萍
作者单位: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政治理论教研室(赵瑾璐),北京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郝万禄),中国音乐学院(韩立萍)
摘    要:公司制是资产的经营或运营活动以公司为基本单位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组织形式,它是人类智慧和人类的经济实践活动在资本主义时代所创造的一种文明成果,反映的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共性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意义在于适应社会化生产的要求,因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然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公司制和公有制能否结合以及如何结合的问题是我国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一、问题的提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实现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如何选择适合实现生产力和经济形态要求的公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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