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汉以来历代先贤对秦短祚而亡的原因作了诸多方面的评价与探讨,整体而言,多不出严刑役重的"暴秦"说和"废分封,行郡县"的"秦制"说两种归因倾向,但事实上秦亡原因还有进一步挖掘的必要。如果我们从制度变迁视角来考察,秦亡原因可归结于三个方面:一是正式制度设计存在"制度漏洞",皇帝制度下缺乏必要的监督制度,加之秦始皇个人的认知局限,在面对新的国家形势时未能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导致国家整体制度框架失衡;二是秦始皇"急政"强制剥夺了制度变迁进程中的"制度试验"环节,忽略了分封制的路径依赖性需要一定的缓冲周期,未把握好新旧制度转型或过渡的基本规律;三是制度运行机制的失效,导致制度成本不断增加,国家负担日益沉重。不可否认,缺仁暴酷作为导火索加速了秦的灭亡,但其根本原因则仍需从制度设计层面和制度适应性效率等方面综合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