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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道德建设的二重性
引用本文:李萍.论公民道德建设的二重性[J].广东社会科学,2022(2):59-66+287.
作者姓名:李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茶道哲学研究所,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强国背景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项目号21&ZD06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可知,公民道德建设具有二重性,既有普遍的全人类性,又有特殊的地方性,而且前者重于后者。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国家成熟的公民道德建设形成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两个不同模式。中国式公民道德建设一方面有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另一方面也将推动落实公民的国家主人地位,动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团结”这一从当代中国政治逻辑推导出来的核心理念将成为中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精神,我们将中国式公民道德建设称为发展主义模式。

关 键 词:公民道德建设  中国式公民道德建设模式  发展主义  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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