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位32岁副行长两年内挪用公款近两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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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从武.新疆一位32岁副行长两年内挪用公款近两亿元[J].今日南国,2006(24):144-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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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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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年轻有为”的银行副行长,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利用手中的权力,采取虚假贷款、动用银行内部资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方法,多次将公款“挪”进自己的腰包,从事营利活动,并频频“拆东墙补西墙”,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共计1.96亿元。前不久,这一备受瞩目的案件尘埃落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中国农业银行阿拉山口支行原副行长孙珩琪作出的无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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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挪用公款 副行长 银行承兑汇票 新疆 内部资金 营利活动 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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