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警察权与公民权作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一种代表,无论是在理论还是现实层面都存在冲突的可能.警察权力侵犯公民正当权利的问题已经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对警察权力的规制和控制过程中,矫枉可能会过正,当我们大刀阔斧地限制和约束警察权力时,削弱的警察权有可能因力量不足难以维持秩序."平衡理论"认为,要实现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良性互动,必须明确警察权的配置标准,厘清二者冲突的根源,在博弈的过程中探寻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黄金分割点",最终实现公民权有效保障与警察权高效运行的统一,努力达致既合理维护公民权的正当内容,又充分保障警察权必要运行的和谐臻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