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动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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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沙,唐灵芝.中国上市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动因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1(7):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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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沙 唐灵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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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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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等等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动因构建了一个理论解释框架,同时在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进行了博弈分析,并得出本文结论是,构建以适度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即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作为重要补充的信息披露机制才是治理上市公司虚假披露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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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愿性信息披露 委托代理 博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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